从2002年开始,我国就对欠薪行为发起了整治行动。近些年来,上至中央下至各级地方政府,农民工工资清欠一直被列为重点民生工程,工作力度一年胜过一年,清欠成效不可谓不大,但欠薪屡禁不止,年年“讨声依旧”仍然是严峻的现实。因欠薪引发的群体性事件,已成为严重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一大隐患。
导致讨薪频发的原因,主要有五方面:
一是项目资金链断裂。去年受经济下行影响,部分企业及项目融资难,房地产项目销售不旺,资金周转困难,拖欠工程款成为常态,导致建筑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,形成恶性循环。宜城市楚都鑫城建筑有限公司就是其中一例,造成农民工两次聚众围堵城区道路。
二是企业经营管理不善。部分企业经营管理不善,造成亏损,根本无资金发放农民工工资。宜城市盈盛塑业有限公司由于经营不善,发不出工资,导致农民工多次聚众围堵工厂,影响了正常生产秩序。
三是个人私利作怪。有的包工头为实现个人利益最大化,故意克扣和拖欠工资,暗中操纵和煽动农民工向发包方或政府讨薪,达到个人不可告人的目的。
四是恶意拖欠工资。一个工程层层发包、转包,这样负责具体施工的包工头就成了民工工资的直接发放人。一旦工程出现亏本或者其他情形,包工头往往恶意拖欠民工工资,性质十分恶劣。
五是结算办理不及时。部分企业项目、包工头因工程质量、工程期限、工程竣工验收等问题,没有结到现钱,无力发放工资,但主观上不是故意或恶意欠薪,处理这类问题比较棘手。
六是跟踪监管不到位。在企业工资支付管理中,由于权责关系不够明确,人社、工商、税务等部门欠缺联动协作机制,各自为政,未形成整体合力,往往是事情发生了,才发现问题的严重性。
化解农民工讨薪难题,需要强化六项保障机制:
一是建立部门整体联动工作机制。处置讨薪工作涉及面广,政策性强,难度大,必须整合相关部门和社会力量,加强协作,形成合力。要建立联席会议常态化工作机制,及时研究问题,商谈解决办法,提高处置成效。要加强部门间合作,积极借鉴银行信用管理模式,对恶意欠薪的企业和项目法人,实行黑名单管理,在工程招标、发包、贷款等方面从严限制、严格准入。
二是建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机制。加强源头管理,严格履行工资保证金和项目工资保障金制度。譬如项目开工前必须足额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,否则不予发放施工许可证;退还保证金前,必须向人社部门提供工资结算凭证,经审核查验后,方可执行,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欠薪问题的发生。
三是建立招商引资风险评估机制。招商主体单位在考察和洽谈相关事宜的同时,要全面、深入了解引资企业和项目资质、经营状况,开展前期各种风险评估,做到底数清、情况明,绝不能为完成任务而盲目招商,产生“盲人摸象”的状况。
四是建立信息研判会商机制。要结合欠薪的季节性特点,每年从第四季度开始,由相关部门展开拉网式排查,准确掌握情况,通过召开情报研判会商会,汇总整体情况,评估维稳形势,制定工作措施,防患于未然。对排查掌握的苗头问题,要提前介入,主动约谈经营业主,做好疏导教育和矛盾化解工作。对重大隐患,坚持实时跟踪掌握情况,密切注意动向。
五是建立矛盾化解和应急处置机制。要完善讨薪应急处置预案,对因欠款讨薪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,相关单位要立即介入,直接面对群众开展对话沟通工作,缓解群众情绪,引导群众依法反映诉求。对出现的堵门堵路、阻工、聚众上访等行为,要及时稳妥处置。对恶意欠薪数额较大、受害群体人数较多的案件,坚持特事特办,做到快侦快捕快诉,力争查处一起、震慑一片。
六是建立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机制。要充分利用广播、电视、报刊等传统媒体和网络、微博等新兴媒体,大力宣传打击恶意欠薪案例和成绩,促使企业、用人单位诚信经营。要积极采取法制宣传、普法教育、提供法律咨询等多种方式,向农民工宣讲法律知识,指明依法维权途径,正确引导表达诉求,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,从源头上减少欠薪上访行为。